17日,市委印发《进一步治理“为官不为”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党工委及市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自印发之日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室印发《开展一线考核干部工作的办法(试行)》。
近年来,龙岩市以“苏区重任在肩,闽西理应先行”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结合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的深化落实,此次市委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防止和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实施办法》要求,要通过多种途径发现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甄别“为官不为”干部;并从“注重思想教育,唤醒党员意识”“着力从早从严,严格管理监督”“开展专项整治,推进能上能下”等三个方面提出了九条具体治理措施。此外,《实施办法》强化治理“为官不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落实,并要求对“为官不为”典型问题一律进行通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开展一线考核干部工作的办法(试行)》明确了要在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及维护稳定、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考核干部。该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提振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增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为全面实施“三大战略”、深入打好“三大战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记者 王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