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客车加大油门,试图从左车道超过去,但前面的客车却向左拐向快车道。“砰——”后车刹车不及,不仅追尾了前面的客车,同时失控撞翻在马路中间的绿化带上。
为了争抢客源,两辆从安海开往青阳方向的中巴客车不顾乘客和自身安全,在路上追逐抢客。不幸的是,造成后面客车司机当场死亡,还有3人受伤。这一幕,发生在2014年1月16日中午1时许(晋江经济报2014年1月17日民生版报道)。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开在前面的客车司机曾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4年1月16日13时许,曾某驾驶客车从晋江市安海车站驶往泉州市区,途经晋江市县道320线(泉安路)灵源街道办事处路口路段时,发现后面许某驾驶的客车从快车道急速欲超过其车,为争抢客源,曾某自中间道向左变更至快车道以阻挡许某超车,导致两车追尾,许某驾驶的客车发生侧翻受损。事故造成许某当场死亡,另外3人受伤。事发后,曾某使用随车手机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当事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曾某出资11万元、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出资37万元、客车的实际经营者出资21万元后,赔偿了许某近亲属经济损失60万元,其他受伤者也得到相应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在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过程中,明知会危害公共安全,仍故意变道阻止他人超车,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记者 胡志法 实习生 林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