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交警推出“关注车窗抛物抵制交通陋习”活动,邀请市民一起监督“车窗抛物”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本周,根据热心网友的拍摄资料,又有4辆车因车窗抛物被曝光,分别是闽C831X6面包车(车主隆某平,晋江人,车内人员往车窗外丢纸屑);闽J25275小型轿车(车主蔡某唐,福安人,车内人员往车窗外丢矿泉水瓶);闽CE5536小型轿车(车主魏某斌,泉州鲤城人,车内人员往车窗外丢纸屑);闽CG060S轻型普通货车(车主滕某强,泉州鲤城人,车内人员往车窗外扔饮料罐)。
市民可用相机、手机等抓拍“车窗抛物”不文明交通行为,然后编辑“私信内容+现场照片或录像(需注明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其中照片或录像要明显体现‘车窗抛物’的行为)”,发送至“晋江交警”微信平台或者“@晋江交警”官方微博。只要照片或录像真实有效,并被采用,均会赠送价值1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领奖地址:晋江交管一中队(世纪大道594号)A栋205,联系人:小蒋,联系电话:82666079;活动截止时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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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变更车道 三辆车被曝光
晋江交警邀请市民参与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活动,一起监督“随意变更车道”不文明交通行为。
本周,根据网友拍摄的录像和照片,有3辆车因随意变更车道被曝光,分别是闽CFN161轻型厢式货车(车主黄某炼,晋江人)、闽C31X68小型轿车(车主吴某明,泉州鲤城人)、渝CE1238(晋工A220)工程车(车主张某,晋江人)。
市民可用相机、手机等抓拍“随意变更车道”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然后编辑“私信内容+现场照片或录像(需注明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其中照片或录像要明显体现‘随意变更车道’的行为)”,发送至“晋江交警”微信平台或者“@晋江交警”官方微博。只要照片或录像真实有效,并被采用,将每人赠送充电宝一个。(领奖地址:晋江市崇德路29号交警大队主楼302室;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82666052)。(记者 齐玉波 通讯员 蒋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