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南安,被告在晋江,通过两地法院远程视频庭审,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正在晋江法院开庭。13日上午,借助“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晋江法院与南安法院实现庭审远程对接,在线审理泉州市第一起跨域庭审案件。
“原告,刚才被告提出的赔偿方案你可以接受吗?”“我同意。”
当日,晋江法院科技法庭上,晋江法官通过视频连线,现场与在南安法院科技法庭的原告进行对话。此时正在审理的是原告江西高盛物流公司与被告晋江华丰运输公司、富邦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晋江与南安距离数十公里,但通过视频连线,原告与被告双方犹如坐在同一法庭里对簿公堂。
当日,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下,晋江法院与南安法院实现远程对接,原告、原告律师坐在南安法院的科技法庭原告席,法官、书记员与被告坐在晋江法院的科技法庭,借助顺畅的网络及清晰的语音、视频,实现在线辩论、举证、质证等。
整个庭审过程,仅用半个多小时。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庭前调解下,达成被告赔偿原告22314.5元的协议,并通过传真设备完成当时核对笔录环节。
晋江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一起原本需要当事人从南安到晋江来回奔波的简易案件,借助“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省去许多麻烦,不仅可以异地立案,还实现跨域庭审,真正享受家门口、一站式、标准化、无差别的司法服务。
据悉,该案件原本属于晋江法院管辖。1月23日,原告借助“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就近到南安法院起诉被告,接到南安法院邮寄的诉讼材料后,晋江法院考虑到该案基于原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判决,双方事故责任明确,赔偿数额争议不大等情况,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多次奔波,首次尝试借助“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以简易程序在线开庭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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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2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领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拓展连接法院和法庭的职能,以全市12个法院(包括中级法院)、42个人民法庭为点,充分运用网络、电信等科技手段,网、电、点结合,构建涵盖诉前、立案、审判、执行阶段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率先集中推行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甚至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司法程序前后延伸的多达数十项诉讼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标准化”、“全(泉)域通”的司法服务。该平台建设在全国系首创。
简单地说,在整个泉州区域,不管是哪里人,不管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只要当事人迈进任何一个法院、任何一个法庭,案件均可得到受理、解决,避免群众因打一次官司而需要多次“来回跑、四处跑”,努力减轻群众诉累。(记者 胡志法 通讯员 林建新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