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记者 李玲玲)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安溪铁观音春茶进入采制黄金期2025-04-2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