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7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通讯员陈旖旎陈国色文/图)“我现在哭,你不给我拘留可以吗?”今天上午7点多,在晋江南往石狮方向龙湖出口主线分岔口,一名女子情绪激动,哭着对民警说。这是怎么回事?
接到报警后,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赶到现场,一辆白色长安牌小车的车头深陷在匝道口导流区的水泥防护墩上,车头被撞得面目全非,发动机损毁暴露在外,驾驶室的安全气囊弹出,放置在水泥防护墩前的两个防撞沙桶被撞爆裂,沙子撒满路面,现场只有一名女子,所幸并无大碍。
事故现场
安全气囊弹出
面对询问,女子起初称车不是自己开的。“小车驾驶员是车主袁某,他是我老公。”女子非常淡定地说,她老公有急事先走了,留她下来处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居然先走了?民警一边让女子提供袁某的联系方式,一边让队部的民警通过卡口调取图片查证驾驶员到底是谁。
很快,这名女子就漏馅了。“好吧好吧,我承认车是我开的,我没有驾驶证,我老公人在漳州,你别打给他了,我不想让他知道……”在证据面前,女子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
无证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出险,受伤就医的费用和路损都要由自己承担。同时,这名女子还要被罚款1500元、拘留14天。得知处罚结果后,女子表情凝重,蹲下身子,问民警“我哭一下能不拘留吗?”
经调查,该女子姓陈,重庆人,50岁,在工地上班,至今未取得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今早,她想去惠安公司看看,但身边一时没有有驾驶证的人,抱着侥幸心理自己从晋江南上高速,行经事发路段时,因对路线不熟悉,撞上了匝道口导流区的水泥防护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