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7日讯(通讯员 庄凌龙 朱棋灿 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一个月工资有上万元,却去盗窃一部不过价值1600元的手机,最后只能吞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的苦果。来自四川的男子毛某至今后悔不已。
4月6日晚10时许,男子邹某报警称手机被盗。“我晚上7点在公司宿舍睡觉的时候,手机就放在床头,晚上10点醒来就发现手机不见了。”邹某说,当时宿舍里面没人。根据邹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初步判断案发时间为晚上7点到10点,排查公司宿舍相关监控录像后,两名嫌疑人进入了民警的视野。
一名嫌疑人是才刚进公司不久的一名年轻小伙,另外一名嫌疑人就是公司管理毛某,两人在案发时间段都曾经过报警人宿舍。
经过侦查,民警认为毛某的嫌疑更大,而嫌疑人毛某也如实交代了其盗窃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
毛某,今年34岁,四川人,是报警人邹某所在公司的管理,在公司工作已有四五年,一个月工资有一万多元,为什么要犯险去偷一部不过1600元的手机呢?
据毛某交代,案发当晚他到邹某宿舍找人,没找到人,见邹某的手机放在床头,一时起了贪念偷了手机。他解释称,“工作压力太大了,才会一时犯了错”。
工作压力大不是借口,毛某必须为他的盗窃行为付出代价,因涉嫌盗窃,毛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7日。同时,因为毛某的盗窃行为,公司对其作出了开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