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5日讯(通讯员 尤燕玲 刘青 张凯霜 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自今年3月3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山东、四川七个高级法院及高院所辖七个中级法院范围内,正式推广“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作为试点工作培训会的异地立案演示单位,晋江法院于5月3日上午成功受理首起跨省立案案件。
该案件原告是厦门市一家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拖鞋贸易公司,委托律师是晋江市晋贤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该案件有两名被告,被告一系浙江省乐清市人,被告二系广西省横县人。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义乌市人民法院。
按照以往的工作机制,林律师必须从福建省晋江市跑到浙江省义乌市的管辖法院,提交相应的诉讼材料方可立案,而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推广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林律师可以选择距离律所最近晋江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当日,晋江法院跨域立案人员接到林律师的诉讼材料后,即与义乌市人民法院立案人员取得联系,通过全国四级法院文件交换平台,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扫描件发送给义乌市人民法院审核。
经义乌法院审核,确认林律师提交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当即将送达回证、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及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回传,由晋江法院立案人员交由林律师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确认,半小时内为当事人办理了立案全部手续。
“按照以往,我得奔波七百多公里到义乌法院,立这件案件来回通常需要两三天的时间,耗费大量时间和资金成本,借助‘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我可以半小内完成立案,真是太便民了!”林律师对此赞叹不已。
一起原本需要当事人从晋江到义乌来回奔波的案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推广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实现就近立案服务,切实解决异地诉讼累问题,做到“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