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日前,晋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同步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393个村(社区)已按计划全部完成摸排工作,共摸排出农村留守儿童459人,留守妇女486人,留守老人1039人。
据悉,本次排查对象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通过开展摸底排查,晋江全面、清晰地掌握晋江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的数量规模、分布区域及家庭组成、经济来源、生活照料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并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动态管理。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妇女。无子女的不纳入留守妇女排查范围。
农村留守老人是指子女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60周岁以上的居民。
对于一些较模糊的概念,此次也特别做了明确说明。如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外出务工范围是指泉州市以外的其他地区。排查对象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户籍为城镇户口的,不列入排查范围。(记者 林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