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报道了晋江市已确定36个首批公共法律服务室试点村居。据悉,随着公共法律服务室的逐步入驻,截至今年6月,公共法律服务室共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000多人次,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05起,成为沟通联系群众的新阵地、群众享受便捷法律服务的新途径。
今年年初,晋江市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在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成立。以该服务室为依托,进驻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能,为社区群众在家门口打造了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微型司法所”。
“没想到现在在社区居委会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用再来回奔波了!”日前,在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刚办完法律援助申请的李大妈激动地握住法律援助联络员小姚的手。随着公共法律服务室直接进村、社区,实现了法律服务由“送”到“驻”的转变。
在村、社区,通过联络员办理公证申请、法律援助申请的不止李大妈一个。据悉,截至6月份,晋江市逐渐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室已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000多人次,为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05起。
晋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在晋江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泉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晋江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以创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抓手,点面结合,在全市铺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室创建工作,实现了“窗口前移、力量下沉”,真正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4月,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作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现场推进会的参观单位,受到了参会省、市领导的一致肯定。(记者 许春 通讯员 陈著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