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江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生态绿城”建设。本月初,晋江市环保局与晋江市公安局共同对晋江市西园某机械配件加工厂、泉州某模具有限公司等四家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
采样检测: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超标
6月2日接群众举报,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池店中队、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西园街道派出所对晋江市西园某机械配件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加工厂正在生产,厂房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但废水未全部收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现场钢化车间外积水坑积有生产废水。据了解,该加工厂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第三个生产工艺槽里的溢流水和车间清洗废水,部分废水在钢化车间外的积水坑淤积。
采样人员分别于该加工厂第三个生产工艺车间外积水坑和第三个生产工艺车间钢化槽内各采集水样1组2瓶,并立即送检;公安民警依法传讯相关当事人。当天,检测结果出来显示,该加工厂第三个生产工艺车间外积水坑水样重金属污染物镍浓度为16.4mg/L,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镍1.0mg/L)的15.4倍,已涉嫌污染环境罪。环保部门收集完相关证据后立即将案件移送晋江市公安局,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当天立案并对业主刑事拘留。目前,业主已被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6月6日执法检查过程中,泉州某模具有限公司被检查出咬花槽和清洗槽淤积有生产废水。经检测,该公司沉淀池外排口水样铜92.7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排放限值(铜2.0mg/L)的45.35倍,已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业主和技术工人已被刑事拘留。
利剑斩污:
实施违法犯罪新举措
上述两个案例正是晋江市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打击环境犯罪的常态做法。据了解,2013年6月以来,晋江市环保局共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和行政拘留案件151件,其中刑事案件86件,行政拘留案件65件,刑事案件审结47件,已判69人,侦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县级首位。省环保厅专门下文向全省推广晋江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经验。2015年,晋江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
一系列案件的侦办得力于晋江市环保局实行的违法犯罪新举措。一方面,注重协同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通过案件共查、问题共商、信息共享,促进案件“快移、快侦、快破、快捕、快审、快判”。
此外,晋江市环保局加大打击力度。首先,广辟案件线索,对群众举报、领导关注、相关部门移交的每条线索,公安部门均指定专人负责逐一核查。公安、环保等部门强化信息沟通,对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掌握的各类环境污染线索进行资源共享。规范流程,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环保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工作规范,从而进行严厉打击。对涉嫌环境污染的一般违法违规问题,由环保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并且,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宣教机制等体制机制,凝聚打击合力。(记者 蔡斯洵 通讯员 叶兴灿 黄奋发 王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