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报道,14日,泉州晋江一对“临时夫妻”吵架,女方想让男方还钱,打110报警称被强奸。最终,该女子袁某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当晚8时许,一袁姓女子向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强奸,嫌疑人在现场。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报警地——池店镇新店村的一处租房。
经核实,报警人袁某,今年34岁,江西人,已婚;“嫌疑人”徐某,今年37岁,重庆人,未婚。两人都在晋江务工,系“临时夫妻”关系。“妻子”报警称“丈夫”强奸?这让民警产生疑问,经询问,袁某才说出实情。
原来,袁某和徐某住在一起,袁某断断续续借了6000多元给徐某,最近袁某常伸手向徐某讨要欠款。6月14日中午,袁某和徐某两人在租房又因为还钱的事情吵了起来,徐某借机拿走此前送给袁某的一部手机。
当晚8时许,两人在租房再一次吵架,徐某不还钱,拿走的手机也不归还。一气之下,袁某便报警称被强奸。
“我只是想让他把钱还给我,不还钱也要打个欠条。”袁某说,为了让警察帮忙讨回欠债,她便谎报被强奸的警情。
目前,袁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