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远离并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晋江市司法局推出《防范非法集资学习问答》,就非法集资定义、手段、特征和社会公众如何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等问题进行全面介绍、解读。

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答: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有以下特点:
一是投资极具诱惑性。从事此类网络集资、传销的公司,往往声称自己为国际知名跨国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同时,宣称其经营项目为能源开发、黄金期货、外汇交易等高收益高风险项目,且公司拥有专业投资团队可有效降低风险。以投资金额小、回报高、周期短等诱骗投资者参与。
二是网络具有虚拟性。不法分子在境内外利用网络设局进行行骗活动的经营过程中,其公司就是一个网站,而且服务器一般设在境外;公司的广告宣传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资金往来依靠电子转账和网上支付。整个操作流程实现了全网络化。此外,投资者的收益并不直接转到其银行账户中,而只是显示在其网站上,投资者只能登录公司网站才能进行查询。
三是推出多种投资方式。如以私募基金等名义募集资金,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投资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投资公司以购买产品和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投资者购买投资公司推销的未上市公司股票,待其境外上市后出售获利。
总之,由于这类集资、投资活动的宣传极具诱惑性,很容易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和追捧。同时,因互联网的便利性、广泛性和跨地域性,使得这类网络集资活动发展迅速,流动性强、涉及人员多、涉及金额大、涉及地域广。(通讯员 陈小红 记者 许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