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26日讯 (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尤燕玲 陈永哲) 在晋江市安平开发区商贸城河边,常有各种鸟类飞来飞去。看到这些鸟,江西男子江某觉得有利可图,打算抓来售卖。前日,晋江市人民法院以江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据悉,江某来自江西,目前在安海务工。为了捕鸟,他从老家买来 “捕鸟网”。去年11月8日,他在晋江市安平开发区商贸城河边的地面上,架设4根捕鸟网进行捕鸟,获捕鸟类6只。第二天,江某又用同一张网捕到鸟类6只。江某打算售卖这12只鸟类,当他在晋江市安海镇东菜市场售卖时,被巡逻队员当场查获。
办案人员介绍,经鉴定,江某捕获到的12只鸟类中,其中1只系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黑翅鸢,价值3340元;1只系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苍鹭,价值320元;其余10只均系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鸟类,分别为1只价值160元的夜鹭,2只价值共计320元的环颈鸻、7只价值共计140元的珠颈斑鸠。
案发后,晋江市森林公安局已将12只鸟类存放在晋江市敏月公园动物园救助。目前,已有2只珠颈斑鸠、2只环颈鸻死亡。另外8只鸟类仍存放在上述动物园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