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二五”规定,5年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钱从哪儿来?除市场融资外,是否还有其他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所学术委员、研究员张泓铭,在3日提交“全国两会”的一份《建立中国住房保障的主力融资渠道》中建议,筹建中国住房保障银行,住房公积金有可能成为大股东和大储户。在获得特殊权利的同时,必须承受特殊约束。
张泓铭说,根据推算,2010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历年累计,保守估计在1000亿元以上,将其中三分之二约700亿元,作为住房保障银行的资本金,已大大超过除四大银行外,大多数上市银行上市时的原始资本金数量。
住房公积金不仅能作为大股东,还可以存入住房保障银行约8000亿元存款,成为最大单位储户。
而住房保障银行需要承受的约束包括:对住房保障贷款的利率,必须较大幅度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但息差须保证住房保障银行保本微利。张泓铭说,住房保障银行,应受国家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中央银行和银监委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