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 南安少女苏某,今年18岁。在泉州某人才网站发布求职简历后接到了“面试电话”,涉世未深的她孤身应聘,却成了专门在网上“猎艳”者的盘中餐:控制、强奸、拍裸照、强迫卖淫;
湖北女孩小君网上求职被骗,受困南安市区一传销窝点。在近七天里,手机等通讯设备被没收,天天被人灌输传销内容,但小君以近乎绝食的方式进行抗争,直至被民警营救……详见本报11月30日A7版《网上求职,18岁女生陷魔窟》、A10版《女大学生找工作,遇传销绝食抗争》。
“高职诱惑”、“中介诈骗”、“试用期白用”、“协议陷阱”……2012年,在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背后,就业陷阱的隐忧更加刺痛着社会的神经。一些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就业心切的心理,在招聘时编织美丽的谎言引其上钩,从中牟利;更有甚者,有些非法犯罪分子打着用人单位的幌子,欺骗伤害大学生求职者。为此,本报请来业界专家:大泉州人才网负责人苏怀蓝,针对求职者最常遇到的求职陷阱,为求职者支招,苏总同时也提醒大学生求职者,求职时要多留个心眼。
求职陷阱一
中介诈骗
“第一次找工作,就被中介骗了。”泉州经贸学院会计与审计专业学生吴明辉(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求职遭遇。前几天,在人才市场上看到晋江某企业招聘会计,吴明辉按照电话指示找到了晋江一家中介门店,一进门,对方声称为企业招聘代理,要求收取中介费50元,然后拿到了一张写着某鞋企的地址和联系人电话的信息表,按图索骥找到了该鞋企。面试后,吴明辉被告知,自己没被录取。在花费了50元中介费和20多元路费后,吴明辉才恍然大悟:自己受骗了。
专家支招:有些不法的中介机构,往往采取双向收费的方法牟利。除了向企业收取中介佣金外,还会向求职者收取中介费。而其操作方法,往往夸大企业的薪资水平和福利配套,以传单、网站广告的形式宣传,吸引求职者上钩。专家建议,根据《劳动法》,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在求职中,一旦用人单位要求支付某项费用,求职者均可拒绝,或询问具体事宜。
求职陷阱二
高职诱惑
“我是应聘助理咨询师,为什么变成电话营销业务员了呢?”闽江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许玲(化名)说,前不久,她应聘到了泉秀街某咨询管理培训公司,当时是面试助理咨询师一职,试用期工资是一个月1500元,转正后1800元加提成。可入职不到两天,许玲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了,“我跟的咨询师是公司外聘的,住厦门,就没露过面;而公司主管天天叫我打电话,做电话营销”。许玲说,几天来,自己的工作就是对着一本电话黄页,给中小型企业老板打电话,拉业务。在此过程中,许玲也遭受了各种冷言冷语,甚至辱骂。“我并非抱怨工作辛苦,而是跟我预期理想差太多了!”
专家支招:有的中小企业,在招聘时都穿着“行政经理”、“储备干部”、“项目经理”等职位的马甲,用来吸引求职者,但求职者入职后往往发现,“经理”只是“业务人”,“做项目”就是“拉业务”。理想很丰满,现实总是很骨感。有些企业甚至会夸大给求职者的承诺,比如说招聘时承诺“月薪4K”,试用期过后,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对此,专家建议,大学生要积极调整求职心态,不要好高骛远。此外,也要对企业的招聘流程有所了解,多方打听,以达到知彼知己的效果。
求职陷阱三
遭遇犯罪
南安少女苏某,今年18岁。在泉州某人才网站发布求职简历后接到了“面试电话”,涉世未深的她孤身应聘,却成了专门在网上“猎艳”者的盘中餐:控制、强奸、拍裸照、强迫卖淫(详见本报11月30日A7版《网上求职,18岁女生陷魔窟》)。
专家支招:女孩子求职,更要多留一个心眼。第一,接到用人单位面试通知后,要及时上网审核该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了解该公司登记的办公地点与面试地点是否相符;第二,不要孤身应聘,最好有两三个同伴同行,如果面试地点过于偏僻,最好选择白天前往。
求职陷阱四
变相“剽窃”
毕业于广州美术院校视觉传达专业的学生林晓(化名)就跟记者说了一件让他觉得“令人发指”的应聘。10月底,他回泉州面试一家广告策划公司,做平面设计。通过面试后,公司并没有跟他签订使用期合同,说需要通过项目考核。于是,林晓就加入了公司的创作团队,负责一个企业的营销计划。经过一个月的奋战,计划完成;而林晓也被公司告知,试用期考核没通过,自己将被辞退。对此,林晓欲哭无泪,白干了一个月“颗粒无收”,且感觉自己配合创作的平面设计作品被“剽窃”了。
专家支招:毕业生就业不仅要主动和多尝试,还要多与有经验的人交流,多与老师、学长交流,吸取经验教训。在求职中,要懂得办理正规书面手续来维护自己合理的利益。(本网记者 庄奕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