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录用职位、专业及录用计划
(一)高中教师职位25名:
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2名物理6名化学1名生物2名
思想政治1名历史4名地理1名
(二)初中教师职位21名:
语文1名数学4名英语2名物理3名生物5名历史1名
地理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三)小学教师职位13名:
语文9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特殊教育2名
(四)幼儿园教师职位9名
详细的报考职位代码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