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0日讯 今明两天上班时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记得携带相关材料、手续,到当地教育局作现场确认。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需携带材料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近期小二寸照片应自行贴好,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整齐对折使用,须本人签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含集体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等相关材料。(海都记者 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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