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次,一位家长告诉我,她的孩子在5岁之前都没有跟爸爸一起生活过,5岁后,一家人终于团聚,但儿子经常把爸爸激怒。一天,爸爸大骂儿子,但儿子平静而放松地坐在沙发上,没有一点愤怒,安静地看着爸爸。相比之下,爸爸站在那里,简直暴跳如雷。这个孩子在生命的前五年中没有跟爸爸一起生活,因此和爸爸没有连接。当他们生活在一起时,对爸爸和孩子而言,都面临着接纳陌生人的过程,但他们显示出完全不同的态度,爸爸无法控制儿子时便愤怒,但孩子平静地接纳着进入他生活的人。
弗洛姆说,“我希望我所爱的,能够按自我的意愿,依其自我的方式生长和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的目的。”这句话的含义是,我所爱的人应该按照他自己的意愿去行事,而不是为我行事。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种秩序,如果将人沦落到服务于现存的某个人的意志,那么这个人就是反人类的。生命应该按照其原有的状态生存,才符合整体物种的进化。孩子的生命属于他自己,我们不能让孩子来替代我们的生命,这就像纪伯伦写的一首诗:
因为他们(孩子)的灵魂,是住在明日的宅中,那是你们在梦中也不能想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