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闽南网 > 教育 > 教育新闻 > 正文

公务员应优先招残疾人 学生可免费接受教育

  从省残联获悉,省政府已通过了《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各地招录公务员,合适岗位要优先招收残疾人。

  教育方面,《纲要》提出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及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在本省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纲要》明确,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公共服务项目和就业督导工作范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考评指标。

  此外,各地新招录公务员根据招录岗位设置需求,对于合适岗位,优先招收残疾人大学生;事业单位经人事部门批准可单独考录残疾人大学生。

分享到: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关注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官方微博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在线QQ客服

CopyRight ©2020 闽南网是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