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市教育局8月29日发布关于推迟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县(市、区)教体局根据当地疫情实际情况,精准研判、科学安排当地各类学校的开学时间,同时做好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常规性工作。
二、延迟市直各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9月1日起,全面启动线上教学工作。延迟开学的学校要克服没有教材的困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网络资源平台,指导教师安排好网络教学、线上答疑、心理健康、生活指导等工作,确保线上教学高质量有序进行。
四、对于没有完成招生工作的县(市、区),合理安排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做好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对于部分已开学的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禁止一切人员进出校园,有序做好师生的教学与生活工作,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确保校园稳定。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务必抓住延迟开学的时间档期,全力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新根据《高校、中小学、幼托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全面完善工作预案,制定周到详尽的开学方案,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隔离和留观条件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和全体师生,并加强督导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台记者 田萌)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