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西安翻译学院发出倡议,希望餐饮商家不向学生出售烟酒。2016年,该学校曾发布禁酒令,违者将受罚,后果严重将被开除。校方回应称,这是出于对学生的爱,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主要针对学生饮酒过量及不良后果。对此,大家看法不一。
据梨视频消息,11月30日,陕西西安翻译学院新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内校外喝酒,平时会有学校相关人员在校门口检查学生是否喝酒。
这份《规定》目前只是试行,对该校大学生校内外饮酒做出了限制。比如规定的第三条:严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饮酒(含酒精度饮料),学生因生日、节假日、入学、升学、毕业等原因在校内外组织的聚餐活动一律不得饮酒。
第四条还规定,严禁教职工和学生饮酒,一经发现,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照学校制度做出处理。
而因为饮酒或者酒后滋事受处分的学生,最严重的将会被开除学籍。
对此有同学表示,学校不让喝酒也是为学生考虑,可以理解:
为学生着想还是管太宽?此前有高校出“最牛禁酒令
该规定立刻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表示,学校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现在因为喝酒出事的情况实在太多了。
早先也有媒体报道称有高校出台“最牛禁酒令”。
云南网报道,云南艺术学院在今年三月出台一则“禁酒令”称“一经发现,学校将把你的醉酒后的照片用邮政特快的传递方式送达你父母。”
据悉,这是云南艺术学院“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中,针对学生酗酒做出的“新规”——不允许学生饮酒,一经发现,学校将把“醉酒照”快递给学生家长,并请学生家长到学校协助教育。
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视频内容基本属实,2018年新学期开学后,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积极营造安全、稳定、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该校组织开展了“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其中包括提高防火意识等校园隐患排查、周边隐患治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其中就包括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禁止酗酒、禁毒防艾等宣传教育。
大学生喝酒猝死,同桌人未劝阻也需担责
虽说因为大学生饮酒发生的恶性事件很少,但是也有一些极端的案例值得我们警醒。
2014年,在广西某大学读研的丁某和同学聚餐。大伙一番狂饮,结果丁某醉酒后倒地不起,最终死亡。其余4名同学均出现不同程度酒精中毒的症状。
去年8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4名同饮人要为丁某的死亡承担一成责任,赔偿丁某家属7万余元。法院的理由是,4名同饮人没有对丁某狂喝酒给予必要的劝阻,未尽到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大学生饮酒死亡,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律师表示,关键要看学校在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明显的过错。如果学校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法定教育、管理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有相关案例可寻,据媒体报道,17岁大学生冯某在暑假后第一天上学,和同学聚会喝酒失去意识,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人将学校诉至法院,法院已审结该案,认为学校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过错,判令学校支付原告损失的20%,约10万余元。
本案中,冯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所在学校应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酒桌文化”影响大学生?你“被迫”喝多过吗?
去年6月,在一所不知名的小酒吧中,广东某985大学大一学生王耀栋,死在了一片“加油”声中。他死于酒精中毒,死前,他连续喝下了6杯混合了多种烈酒的“特调鸡尾酒”,总饮酒量1800毫升。当时,酒吧推出了一项“3分钟内喝掉6杯酒则消费免单”的特殊活动,和朋友们在一起的王耀栋,在一片喝彩声中欣然加入了“致命挑战”。
有人认为:是酒吧害死了王耀栋,他们不该开展如此夸张的饮酒免单活动;也有人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王耀栋不自量力,只能自己承担一切后果;还有人说:王耀栋的朋友们不够关心他;更有人说:那些给王耀栋“加油喝彩”的看客让这个不胜酒力的年轻人下不来台,他们才是事件真正的元凶。
进入大学,很多大学生已经成年,饮酒似乎成了合法合理的事情,不过网上也有人抱怨,社会中的“酒桌文化”,正在影响大学生,放假回来要喝、学生会聚餐要喝……有时甚至要不醉不过方才罢休,此前,也有研究生赔导师喝酒最后倒下的案例……
众所周知,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在大学,你有没有“被迫”喝过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