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让宪法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头脑中扎根。
1.全力办好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决赛。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2018年11月29日到12月3日,继续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全面覆盖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中小学各学段。组织获奖选手赴杭州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并开展座谈。
2.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十多万所学校、千万师生通过现场和网络直播同步参与、共同诵读,组织优秀选手进行展演,营造仪式感,让青少年感受宪法的尊严。
3.评选优秀宪法教育课件。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宪法教育课件评选,推出一批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丰富中小学宪法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开展宪法教育的积极性。
4.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各地各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组织高校法律专业学生开展宪法宣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三)组织开展好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
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1.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举办首个公众开放日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社矫中心、戒毒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要结合实际,组织向公众开放,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宪法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可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要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的《宪法进宾馆活动方案》,根据宾馆、酒店的特点和客观条件,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和公益广告,在客房和公共活动场所摆放宪法文本,供客人学习阅读,在公示栏、宣传栏、广告栏等适宜的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画等,推动宪法宣传在宾馆、酒店全覆盖。
3.组织开展“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民委、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的《“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方案》,重点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区),开展向边疆民族地区赠送少数民族语言宪法文本,送法进边关、进寺庙等活动,强化爱国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
4.组织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全国普法办公室等部门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公共交通场所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在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宣传标语,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交场站等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宣传教育。
5.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的方案》,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村(社区)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引导村(社区)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一次宪法学习专题党课;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开展一次宪法宣讲;在每个村(社区)设立宪法宣传教育阵地,成为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的窗口;利用地方戏、文艺节目、农民画、剪纸等,创作一批适合家庭学习传唱的宪法法治文艺作品,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
(四)组织开展好对外宪法宣传活动
服务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加强对外宪法宣传,讲好中国宪法故事,积极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宪法和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法治国家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1.中央各媒体在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宪法宣传新闻宣传报道。人民日报在12月4日当天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刊发社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12月4日前后,以“把宪法和法律交给人民”为主题,播出一期“焦点访谈”节目,“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各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插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全国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地方各主流媒体要加大宪法宣传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2.司法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12月4日晚播出《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中央网信办安排在全网推送。各地组织开展法治人物评选,制播宪法宣传专题节目,用群众身边的真人真事激励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按照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宪法进网络的要求,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及其客户端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突出宣传我国的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全国重点理论网站做好宪法专题建设,推出精品理论文章,全面准确解读宪法精神;鼓励商业网站发挥各自特点,加强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微博、微信、QQ、论坛、贴吧等社交平台,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4.在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基础上,评选优秀微视频,在网上集中推送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