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后就学其他优惠政策
退役后入学或复学:
①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②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③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退役后专科升本科
①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我省规定录取比例不低于70%。
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就业
1、公务员、事业单位
公务员:每年考录公务员时定向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2、政法干警
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3、人武干部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4、村官特岗教师
大学生村官:符合当年选聘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特岗教师”: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面试环节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支一扶”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录,比例不超过全省总名额的20%;列入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参加其他非单独招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国有企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先竞聘国有企业职位,省国有企业每年按照新聘用职工总数的5%用于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6、政府安排工作
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