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二批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环节
1。复试内容
①专业面试考核(含外语)(100分)
②专业课笔试 (100分)
微生物学、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笔试科目为食品微生物学,其它专业笔试科目为食品工艺学或食品微生物学。
③实践技能考核(100分)
2。复试程序
① 3月9日下午14:30-17:00,复试考生资格确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本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报到(食科楼210#)。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安排在学校医院,不要求空腹,需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未参加体检者将不予录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新门诊一楼挂号室缴费并领取体检表(收费标准为35/人);挂号后到旧门诊一楼大厅抽血---三楼体检中心体检---一楼放射科胸透并交体检表---体检完毕。
③ 3月10日上午8:30-10:30,专业课笔试(二=教401、403教室)
④ 3月10日下午14:00-18:00,实践技能考核(地点及相关内容详见研究生办公室通知)
⑤ 3月11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分组面试考核
8:15-8:30 政策宣讲 地址:四教C座403
面试考核地点:四教c307--c311,候考教室:四教c401、c402、c403。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及学生分组名单复试当天在考场公布
⑥ 复试小组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
⑦ 3月12日上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⑧ 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择日公布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别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3。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时,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含外语听说)占40%(面试成绩里面外语听说占40%,专业问答占60%)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x0.3+实践技能考核成绩x0.3+专业面试成绩x0.4
未参加全部复试内容考核的考生和专业面试考核不及格的考生不进行复试成绩统计,将直接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录取总成绩)。按百分换算,初试成绩的60%,加上复试成绩的40%构成录取成绩。按照类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的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进行综合评分,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x0.6 + 复试总成绩x0.4
六、复试注意事项
(一)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确保复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保证复试各个环节的规范性。
(二)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三) 复试中面试须做好记录,复试结束后连同各个环节的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同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过程所有环节全程公示,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http://shipin.hzau.edu.cn/)
(四)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复试申诉电话:027-87282112
(五) 复试前考生不确定导师,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院组织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鼓励导师以团队形式进行招生,指导小组与责任导师相结合,对新聘导师实行双导师制,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导师)录取又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同一单位的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相同。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要求相同;学位授予要求相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25000.00元,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除此之外,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与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相同。
(七)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留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释权。
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