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到高校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三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学术论文。
"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8.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9.反映申请人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201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统一采取网上缴费,考生一律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我校不再接受邮寄、汇款等其他方式。
请按照规定时间,将以上所有材料寄送至我校研招办。不按时寄送影响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 综合楼1029室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470
第三步:考试时间及准考证事宜:
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26日
准考证相关事宜将于3月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询。
注意事项:
1.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新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政策请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出具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函。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考生在填写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研究方向和所选考试科目等项目时,必须按照《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中国内地博士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填写,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如有错填后果由考生自负。
北京语言大学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