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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小学招生计划和学校服务范围不变 招收相关文件规定的第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17年秋季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2017年秋季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今年市直小学招生计划和学校服务范围均没有变化,招生工作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对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入学作出规定等三个方面。
今年秋季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历年招生好做法“ 五公开” (即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其中“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必须于6月1日前在学校、学园网站公布,其他的则按招生程序时间进行公布。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市直小学招生三大变化
●对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入学作出规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6月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 结合侨乡特点,延续这几年招生实行的港、澳、台、华侨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对这部分人入学作出规定。
●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一年级不出现大班额现象”(每班生额不超55人)。
●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招收文件规定的第一、二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