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教育厅将开展第二批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评审和建设工作,并认定10个左右省级“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在申报数量方面,每所高职院校不超过1项。2016年批准培育的省级“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如再次申报,占上述限定指标。
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特色和优势,积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本科高校等开展协同创新,确定协同创新模式和方向,组建协同创新体。在充分汇聚现有资源,积极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申报“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