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1日讯 今年秋季起,泉州高一新生,都需填写一份综合素质评价。此后,每学期记录一次,直至高中毕业。这份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校录取考生除高考成绩外的一份重要参考。昨日,海都记者获悉,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明年秋季开始实施,泉州作为全省试点地区,今年秋季先试行。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 有5方面内容
根据实施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方面内容,具体考查内容如下:
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特别是具有优势学科的学习情况。
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情况等。
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包括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每学期记录一次 高考录取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将依托“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需在系统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每个学期评价一次。
学生高中毕业前,高中学校根据每学期录入的材料进行归类汇总,由省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以及高中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
福建省教育厅将通过省级管理系统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综合素质评价运用,注重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服务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对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因转学进入福建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今后高一新生入学需填写综合素质评价。(海都记者 曾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