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务院教育督导办要求,日前,我省部署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
学校需在全面开展本科教学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编制质量报告,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建设省级高等院校办学监测体系的重要内容。全省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都需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的厦门华厦学院、福州理工学院除外)。
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将组建专家团队,在综合分析各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基础上,研制全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