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和异性恋一样,同性恋属于人类正常恋爱的类型之一。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同性恋(homosexuality)这个词是由一名匈牙利人卡尔·玛利亚·柯尔特毕尼(KarlMariaKertbeny)创立。卡尔·玛利亚·柯尔特毕尼(1824-1882),是生于奥地利的匈牙利裔人士,记者、传记作家、人权活动家。当时,他的名字叫KarlMariaBenkert,后回到故乡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1847年他在法律上更名为KarlMariaKertbeny,并于44岁时,又移居德国柏林(1868年)。他在1868年向普鲁士大臣的未署名讲稿中首次提到homosexuality一词,他呼吁普鲁士对同性恋进行法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