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厦门 > 厦门时政 > 正文

四项规定严管老干部兼职 不得领取薪酬、奖金、津补贴

来源:海峡导报 2015-04-23 08:49 http://www.mnw.cn/

  退(离)休干部所兼任社会团体职务不得超过1个,兼职期间,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

  昨天,2015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开展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

  去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多次发文,要求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依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厦门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荣誉职务及常务理事、理事等非领导职务),应符合以下规定:

  1.退(离)休干部所兼职社会团体的业务应与其原工作业务或特长相关,且所兼任社会团体职务不得超过1个,在同一个社会团体兼职不得超过2届;

  2.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3.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职务;

  4.经批准兼职期间,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不得要求提供专用办公用房、车辆等。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原则,比照经各单位核实确认的本单位退(离)休干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逐项核对,清理整顿。

  今后,各单位退(离)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须事先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或备案。

  退(离)休干部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兼职期间,不得以社会团体名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强行要求入会或违规收费、摊派、强制服务等。

  对违规领取报酬,或履行职责不当的,所在单位应责令其辞去相应社会团体职务。违规领取薪酬、奖金、津补贴,或配备专用办公用房、专用车辆的,应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处理。

原标题:四项规定严管老干部兼职 不得领取薪酬、奖金、津补贴
责任编辑:黄敬伟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已有0条评论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一家便利店背后的闽宁情缘
  • 端午假期,厦门以“沉浸式体验”为关键词,
  • 厦门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遇见闽南 节气之美丨夏至
    遇见闽南 节气之美丨夏至
    以水为媒连两岸 全球唯一海上泼水节在石狮启幕
    以水为媒连两岸 全球唯一海上泼水节在石狮启幕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来清源山“花式”过端午  养生、太极、 追寻谷文昌精神的山海印记 第二十四届海创会闭幕 线上线下累计展示 国道G228线东港特大桥项目首个钢混结合段 手环“站岗” 守护健康 长汀家庭医生动态 监测全球农情,福建发声 三明清流:一湾碧水富清流 泉州:壮大本土龙头 引进外来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