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厦海委〔2017〕2号)要求,经海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4月6日开始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对区残联和海旅集团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
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厦门日报记者张珺邬秀君通讯员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