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坐在车里,车旁堆放的货物应声倒下,车玻璃碎了,人伤了。之后,受了伤的小云将货物所有人某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2年10月12日21时,小云同丈夫外出办事,将车停在了一警务室旁。没想到的是,车旁堆放着的货物倒了下来,砸在了他们的车上,车辆前侧玻璃破损,坐在副驾驶上的小云受伤。
在医院,小云被查出右尺桡骨远端骨折、右侧月骨骨折。2013年1月28日经厦门市历思司法鉴定所鉴定为构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小云多次与货物所有公司联系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将货物所有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审理,法院认为,货物所有公司堆放的货物倒塌致使原告的人身及财产遭受损害,该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公司应赔偿小云77000余元。(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