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洪红 君然)一名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伪造房产证诈骗数十万元。昨日,导报记者从集美区法院获悉,大学生陈某因涉嫌诈骗已经被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起诉,2008年1月至4月期间,陈某用伪造的两处房产证件,骗取被害人林先生的信任,诱使林先生多次借款将近20万元。拿到钱后,他断绝了同林先生的联系,并开始恶意逃匿躲藏。
2008年2月底,陈某又故技重施,将已出租给他人的上述房产,再转租给被害人赖先生,在收取了5万元租金后,同样断绝同赖先生的联系,杳无音信。
2010年3月,陈某向漳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部价值约9万多元的轿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向他人抵押借款。他根本就没有按约归还车辆,随后也断绝了同该汽车租赁公司的联系。
2011年4月8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采用虚构事实的办法,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48250元,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陈某又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0798元。因此,陈某犯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
目前,集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