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会同市委金融办、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证监局、市海洋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助推厦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围绕凝聚各方政策合力、加大金融资源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出18条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在用好各项政策工具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综合运用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的信贷支持。强化货币政策与贴息、担保、风险分担等财政政策的协同联动,升级优化厦门市“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充分运用“投、补、贷、保”政策工具组合,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聚焦重点支持领域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厦门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图谱,深化产融对接,助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融资+融智+融制”等综合服务方案,支持海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促进涉海科技成果转化。争取全国蓝色金融标准在厦先行试用,深化绿色港航、海洋碳汇、海洋生物多样性等特色领域发展。
在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信贷产品服务,加大海洋及相关产业贷款投放,推动涉海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涉海企业发债、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丰富海洋经济保险产品供给,运用“厦研保”等政策助力研发创新。加大多元融资支持,支持涉海企业开展跨境融资,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作用,运用资金流平台支持海洋产业链中小企业融资。
《实施意见》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组建海洋经济专业部门或建设特色分支机构,提升专业化金融服务能力。加强金融、产业、财政等跨部门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监测统计、评估评价、宣传交流等工作。
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表示,接下来,将加强化政策协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以金融活水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书写向海图强的厦门篇章。
(海西晨报记者叶子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