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城市发展的灵魂;法治,是文明养成的保障。自2017年《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实施至今,法治力量持续为厦门城市文明建设注入磅礴动能。
八年来,这部法规的深入实施,让文明从道德倡导转化为制度规范,从“纸面规定”融入日常点滴。走在厦门街头,乱扔垃圾、占道经营、违规遛狗等不文明现象在执法规范与宣传引导下显著改善,礼让斑马线、“光盘行动”等成为日常风景。法治精神与文明理念的深度融合,推动厦门形成崇德向善、文明守礼的良好风尚。
精准立法 破除城市治理痛点
文明立法的生命力在于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八年前,厦门正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提质增效关键期,如何进一步破解社会顽疾、倡导公共文明,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厦门多次开展民意征集,收集群众意见。市民纷纷表达了对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噪声扰民、违反交规等不文明行为的强烈反感和抵制态度,希望有更加坚强有力的刚性措施,向不文明行为严厉说“不”,一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应运而生。
2017年10月1日,《若干规定》正式开始实施,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按规定通行,违规停车,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旅游,占道经营,携带犬只户外活动违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等九类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在引导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和全市的文明水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部法规的落地,亦拉开了厦门文明立法的序章。近年来,厦门以“小切口”立法形式细化文明规范,又陆续制定了《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制度规范斑马线通行秩序;修订《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以精准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养犬;制定《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为志愿服务发展保驾护航……走出一条具有特区特色的文明法治之路。
深耕善治 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
文明立法不是“纸上谈兵”,关键在于落到实处。八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立法与普法、执法同向发力,多措并举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让《若干规定》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近五年来,市文旅局围绕《若干规定》重点领域要求,将不文明行为督促检查与旅游市场巡查、集中整治以及专项行动协同推进,对旅行社、导游、旅游团队、景区、酒店以及其他旅游场所展开全面细致检查,累计纠正不文明旅游行为100余起,立案查处案件618起,有力震慑了旅游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经营,让文明旅游成为城市亮丽风景线。
时下养犬家庭不断增多,“毛孩子”给许多家庭带来暖心陪伴,但部分养犬人的失范行为,给其他人造成困扰。在集美区,群众涉犬投诉量曾一度居全市前列,成为基层治理的痛点。
面对群众诉求,集美区城管执法局结合《若干规定》,通过专项整治、部门协同、执法震慑等举措强化治理效能;以示范小区创建、一站式便民服务、法治培训优化服务供给;依托线上线下融合宣传、社群交流平台搭建、社会共治环境营造深化文明引导,推动文明养犬意识逐渐渗透到每个养犬家庭,转化为养犬人的行为习惯。
法育新风 绘就幸福生活图景
如今,文明立法的成效已转化为可感可触的城市变化,让生活在厦门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厦门的老城区聚居着大量老年人,夜间安全出行的需求尤为迫切。近年来,市市政园林局以“网灯共治”项目为抓手,积极落实《若干规定》中关于无障碍环境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要求,重点针对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开展照明设施排查与改造,实施“一点一策”精准补灯,给狭窄的巷口装上壁挂式LED灯,在受遮挡的人行天桥加设庭院灯,照亮老人出行路,赢得老年人的认可与感谢。
厦门公交集团积极响应全市开展的“礼让斑马线”执法宣传和专项整治活动,在科技赋能、制度保障、社会宣传三个层面上协同发力,推动厦门公交车的规范停靠率和斑马线礼让率长年保持在99%以上,更带动其他社会车辆参与礼让行人,使礼让斑马线成为厦门街头随处可见的文明风景。
法治护航文明,文明滋养法治。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的道路上,厦门仍在不断探索新的行之有效的方式,让文明与法治共生共荣。
2025年12月4日,市委文明办联合海沧区正式启动厦门·海沧法治文明“益起行”宣传活动,将海沧区人民法院涉台法庭、海沧区综治中心、北附小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金沙书院等8个法治阵地、文明站点串联成线,推出4条法治文明宣传路线。
后续,市委文明办还将在海沧区探索建立“文明实践在身边”“文明调解益起行”“文明普法惠邻里”“文明代言践新风”等品牌,并逐步向全市推广相关创新经验,持续强化《若干规定》普法宣传,提升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力度。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形势、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及存在的社会问题变化情况,有序推进《若干规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文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以健全的法制推进解决各类社会不文明现象,推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厦门日报记者 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