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近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印发《厦门市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若干措施指出,要培育科技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研发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服务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服务收入,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围绕创新链完善研发服务链,支持以研发服务为主业的科技服务企业,持续提升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标准制定和整体性解决方案的能力。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中安排“科技服务业方向”,强化对科技服务中小企业的引导支持。鼓励科技服务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厦门要面向国内外引进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行业影响力大的高端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厦设立功能总部、地区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鼓励各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吸引集聚科技服务企业,推动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聚焦存量企业提质增效、新企业培育、目标完成率、企业经营质效、工作机制创新等,建立市对区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评价机制,每年统筹最高1500万元科技发展资金,依据绩效给予各区相应资金奖励,相关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服务企业的培育和服务。
此外,厦门持续优化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发展环境,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梯次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部级孵化器,卓越级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标准级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根据考核或复核结果,每年给予市级及以上孵化器最高100万元运营补助。
若干措施指出,要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充分运用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等政策工具,加大对科技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服务中小企业按规定列入科技创新专项增信子基金支持范围,免收增信服务费,按实际贷款金额和实际贷款期限予以年化1%贴息支持,单户贷款最高2000万元。
(海西晨报记者钟宝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