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可通过学习免罚或减罚。日前,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省率先推出消防领域“学法免罚减罚”新举措,并发布消防领域“学法免罚减罚”事项清单。
据介绍,该举措针对监督检查中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社会单位或个人,且其行为符合“学法免罚减罚”事项清单。消防部门将引导其通过“闽政通”中的“智慧消防”专区完成指定消防知识学习,同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违法行为,从而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消防领域“学法免罚减罚”事项清单中,明确规定了10项“轻微免罚”事项、12项“首违不罚”事项、2项“无主观过错不罚”事项以及“从轻处罚”事项,并将根据工作实际,实施动态调整。通过委托、赋权等形式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镇街、公安派出所等单位也将参照执行。
据介绍,该举措将有助于推动消防执法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该举措,消防部门将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及个人主动学法守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厦门日报记者 罗子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