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厦门市房地产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该政策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包括3项。
全面取消住房限售。在厦门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再限制上市交易时间(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商品住房项目,以及政策性住房除外)。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与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一致。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住房套数按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范围认定。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无住房,或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拟购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后续再增购的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记者 陈挺 通讯员 江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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