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厦门港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厦门市港航领域“绿动厦门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绿动厦门湾”是指在厦门港绿色航运实践中,从推动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技术在厦门湾港内航运公司船舶应用和LNG、甲醇、氨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到港船舶配套加注(充电)能力建设,以及港口船舶污染物及压载水接收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等三大方面入手,争取多渠道政策资金支持,从营造有利氛围、支持企业创新、夯实发展基石、完善生态治理、健全体制机制等多个维度,聚力加快厦门湾航运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到2025年,厦门市港航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
按照《方案》,厦门将探索建立“一环一线”绿色航运生态示范区。其中,为加强鼓浪屿及其近岸水域世界文化遗产区的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从划定船舶尾气、水污染物禁排区、船舶噪声禁鸣区以及试点推行厦鼓、环鼓零碳绿色客运船舶等方面入手,探索打造环鼓浪屿绿色航运生态示范区。
同时,探索在厦门和金门港之间建立低碳示范航线,以及推动为这些船舶提供服务的其他船舶、港口基础性设施设备建设,进而实现在两座港口之间最清洁、低碳的运输方式,探索搭建两岸融合绿色航运发展示范区。
此外,《方案》提出要打造全国首艘“绿色应急拖轮”示范项目,整合全市现有船舶污染物清除力量,探索组建一支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厦门港海上清污队伍。
(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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