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集美区部分路段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调整集美区集美街道旧城与厦门大桥进岛桥头片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岑头街、集岑路岑东路路口至石鼓路路口段、集岑路盛光路路口至浔江路路口段实行机动车由西往东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行驶(摩托车除外)。
二、尚南路集岑路路口至鳌园路路口段实行机动车由北往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行驶(摩托车除外)。
三、厦门大桥进岛桥头集美学村地铁站周边道路实行机动车逆时针环形单向交通组织,即按海堤路-鳌园路-银江路方向逆时针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在上述路段反向行驶。
四、海堤路集美学村地铁站站前路段,即海堤路鳌园路路口至银江路路口段禁止非机动车由东往西通行。
五、鳌园路石鼓路路口至尚南路路口段作为步行道,禁止机动车驶入。
六、龙船路、鳌园路尚南路路口至浔江路路口段禁止大型载客汽车驶入。
本通告自2023年10月1日0时起实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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