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公安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对首批拟命名“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候选名单进行公示,福建有三个城市入选,分别是福州、厦门、泉州。
据介绍,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有关安排,经过地市自评申报、省级评测推荐、部级复核等程序,公安部对首批拟命名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自5月16日至5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于5月22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公安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安管理局)反映,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记者 吕嘉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