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期间,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全力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以生活超市、日化产品专营店、美容化妆品店、母婴用品店、药店等为重点领域。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针对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告停止经营的215个化妆品,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7家次,组织87家网络经营的化妆品经营者自查,核查网络化妆品线索11条,督促辖区企业及时主动注销7个含禁用物的问题化妆品。查处湖里区晶美化妆品店经营未经备案“伊耐森”牌普通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1万元。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化妆品多为直接接触皮肤商品,如果选购不当,很容易对身体产生伤害。一定要理性谨慎选购,仔细查看标签信息,对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和含量、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等进行辨别。(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蔡钦榕 陈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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