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共有10个上榜,其中三地来自厦门,分别是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
近日,省住建厅发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大力发展“建筑之乡”,根据各地近三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确定排名前10的县(市、区)为“建筑之乡”,实施动态管理。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方面,赋予“建筑之乡”与设区市同等审批权限。在住建行业的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申报方面,赋予“建筑之乡”与设区市同等推荐权限。在建筑业改革试点方面予以“建筑之乡”优先安排。(记者 王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