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告,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税费,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长4个月。昨日,海峡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截至目前,厦门有2.2万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享受缓缴税费35亿元,相当于给企业带来一笔“无息贷款”。
据悉,为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厦门市税务局第一时间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纳税人自动更改缴款期限并同步更新提示信息。纳税人无需操作,原先缓缴的税费缴款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钱晓筱 王新宇 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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