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漏水、大理石地板开裂、墙皮脱落……一套精装修房屋问题频出,租户居住体验差直接搬离,房东因租金受损,起诉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日前,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市民林某购买了一套位于海沧某小区的精装修房屋,并与楼盘开发商Z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H公司签订了《厦门市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约定Z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承担五年质量保修期限,H公司受委托接收用户维修联系单。
2018年底,林某收房后将房屋出租。没想到,不到一年的时间,房屋就出现卫生间顶部漏水、大理石地板开裂、部分墙皮脱落的情况。林某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维修,但迟迟未有人上门。难忍漏水情况,租户于2020年9月搬离。同年9月29日,Z公司派人对房屋进行维修,至12月20日才最终解决漏水问题。
因修复期较长,林某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Z公司、H公司就维修期间的租金和物业费予以赔偿。
经审理,法院认定Z公司所交付的房屋确存在质量瑕疵,作为精装房的开发商,Z公司应依法足额赔偿修复期间给业主造成的租金损失,而H公司仅是受托接收及反馈业主报修信息的物业服务企业,并非房屋质量的保证人,房产产生质量问题的地方也不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不属于其日常管理和维护的范畴,故H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遂判令Z公司赔偿业主林某租金损失82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 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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