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偏偏有人不思悔改,挑战法律底线。5月18日凌晨,桥隧交警大队快速路中队开展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驾驶员有饮酒驾驶的嫌疑,经鉴定,该驾驶员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发现,这是该驾驶员第三次因为酒醉驾被查,等待他的是刑罚加重,并且没有缓刑。
当日1时11分许,快速路中队中队长蔡晓蔚、民警陈枫等在成功大道出岛方向夜查酒驾时,一辆车牌号为闽D2S***的小车从仙岳高架驶入成功大道后突然向右猛打转向盘,疑似想将车辆停到旁边的导流线内,这一异常举动被陈枫发现,便立即上前拦查。
驾驶人李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交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进行检测,血测值达176.59mg/100ml,已远超醉酒驾车标准。令人后怕的是,李某驾驶的车上共载有4人,李某称这4人是他的好友也喝了酒。
交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李某对醉驾的办案流程很是熟悉。原来李某还是个“惯犯”,分别于2018年酒驾、2020年醉驾均被查处过,目前驾驶证还处于被吊销期间。“你去年底因醉驾被处罚,距今不满10个月时间,怎么还敢在喝酒之后开车!”面对交警的质问与规劝,轿车司机一个劲地摇头叹息。
目前,李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汽车,被交警部门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李某再次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等待他的将是刑罚加重,且无缓刑。”民警陈枫告诉记者。(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