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海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海沧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2月24日,袁某在百度贴吧看到被害人田某发布的购买口罩需求,便通过微信联系田某,谎称自己有口罩资源,双方谈好以每个2.6元的价格购买200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袁某要求先支付30%订金,田某便通过银行卡转账15600元到袁某的银行卡里。收到钱后,袁某马上将钱款转移至其微信零钱,用于生活消费。
3月3日,袁某在百度贴吧发布有口罩货源的虚假信息,被害人王某通过添加微信联系袁某,要求购买口罩,双方谈好以每个2.5元的价格购买100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隔天,王某便将13000元订金转到袁某的银行卡里。王某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并通过公安机关成功止付该款项。
3月9日,民警在泉州市丰泽区抓获袁某,并查扣其作案用的手机及银行卡等工具。
到案后,袁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袁某已将上述诈骗款返还被害人田某、王某,并取得两名被害人的谅解。
经审理,海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