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庄稼汉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在中共厦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实“双千亿”工作,积极牵头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提振市场信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苦干实干、敢闯敢拼,锐意进取、奋力赶超,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厦门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厦门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厦门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厦门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厦门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厦门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厦门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厦门市2019年预算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厦门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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